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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
2016-10-24 | 编辑 管理员 | 分类 规章制度

为了落实《北京市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》、《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(修订)》的相关要求,让学生、教师和广大家长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基本要点,明确我校对此项工作的具体要求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领导机构

组  长:校长、党总支书记

副组长:教学副校长、校长助理

组  员:德育处主任(副主任)、教学处主任(副主任)、

团委书记、各年级组长

二、时间安排及工作职责

1.在每年9月,由德育处人员负责分别对初一、高一学生进行动员与培训,向新生家长进行培训,对新任的教师进行培训;由教务老师进行系统的权限分配。

2.在每年9月,组织各年级学生进行填报“开学初的我”相关内容以及高一年级学生军训总结的填报,填写情况由各班班主任负责督促完成并从后台核查,保证所有学生均按时填写。

3.每学期末(1月、7月)组织学生填写各项自评、互评,提醒家长填写家长评价,任课教师填写学科评价,班主任完成学生综合评语。学生和家长的填写内容由班主任负责核查,任课教师的评价由年级组长调控,由班主任协助核查,班主任评语的填写情况由教务处老师负责核查。

4.每年寒假前(1月),通过高三年级各班班主任组织学生填写毕业档案中《综合素质报告册》中所需的内容,由班主任负责审查填写情况,要求所有项目不缺项,各项内容按字数要求完成。如有需补填的内容,由年级汇总后上交教学处,由教学处、德育处安排补填工作。

5.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(2-3月),由教务老师负责完成高三学生《综合素质报告册》的打印工作,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完成报告册上各部分的签字,所有签字完成后以班为单位交到教学处准备存档。所有学生报告册的电子档案由教学处负责收存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初中教师、学生需登录“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”完成填写工作,北京市教委有严格的时间要求,德育处会提醒师生填写截止时间。

2.高中教师、学生需在学校打开平台服务器的情况下方可登录“北京市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”填写,因此经德育处、教学处协调安排时间后通知高中师生填写时间段。

为了保证所有内容的按时填写以及档案材料的按时打印,要求所有教师、班主任、学生和家长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,班主任要提醒学生、家长按时填写并进行核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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